2024年9月27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中發布了兩項關於歐盟POPs法規(EU)2019/1021的修訂法規:(EU) 2024/2555和(EU) 2024/2570。新法規將現有物質六溴環十二烷(HBCDD)的無意微量污染物(UTC)限值從100 mg/kg降低至75 mg/kg,並新增對甲氧滴滴涕(methoxychlor)的管制要求,從而將歐盟POPs法規的禁用物質清單從29項擴展至30項。本法規將於公報發布後第20天正式生效。

如下為具體內容:

物質名稱CAS編號EC編號特定豁免情況(允許的最大限值)
六溴環十二烷(HBCDD)25637-99-4
3194-55-6
134237-50-6
134237-51-7
134237-52-8
247-148-4
221-695-9
根據本條規定,第4條第1款(b)項的豁免適用於HBCDD濃度≤75 mg/kg(即0.0075%重量比)的物質、混合物、物品或包含阻燃製品成分的產品。對於用於生產建築或土木工程中EPS和XPS保溫材料的再生聚苯乙烯,第(b)項豁免適用於HBCDD濃度≤100 mg/kg(即0.01%重量比)。歐盟委員會應在2026年1月1日前對該豁免條款進行審查和評估。
第4條第2款的第三段和第四段適用於以下情況:根據(EU)2016/293和2016/C12/06號指令,在2018年2月21日之前已用於建築物中的含HBCDD的膨脹聚苯乙烯(EPS)製品,以及在2016年6月23日之前已用於建築物中的含HBCDD的擠塑聚苯乙烯(XPS)製品,均可繼續使用。
在不影響歐盟關於物質和混合物分類、包裝及標籤的其他相關規定的前提下,自2016年3月23日後投放市場的含HBCDD的膨脹聚苯乙烯(EPS)製品,應在其整個生命週期內通過標籤或其他識別方式進行標識。
甲氧滴滴涕
(Methoxychlor)
72-43-5,
30667-99-3,
76733-77-2,
255065-25-9,
255065-26-0,
59424-81-6,
1348358-72-4
200-779-9本條目中,第4條第1款(b)項的豁免適用於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甲氧滴滴涕濃度≤0.01 mg/kg(即0.000001%)。

資料來源: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4R2555&qid=1727668860752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4R2570&qid=1727669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