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歐盟委員要求在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二附錄 C中提及36個月以下的兒童玩具並可供入口的部件新增苯酚釋放及含量的限值。該限制將會於2018年11月4號正式生效。目前,生效時間已經臨近,玩具制造商們也需重點關註此項目的情況。

新限制旨在保護兒童免受玩具中有害化學物質的危害。 苯酚根據歐盟法規No. 1272/2008被分類為第二級誘變性毒性物質。在製造用於玩具的樹脂粘合木材時,苯酚用作酚醛樹脂的單體。玩具中苯酚的另一來源來自聚合物中酚類抗氧化劑的降解。 苯酚也用作水性液體玩具如泡泡產品或水性油墨中的防腐劑。

以下為歐盟玩具指示中玩具苯酚釋放的及含量限值要求:

物質CAS 號限量值
苯酚108-95-2– 5 mg/l (聚合物材料釋放限值) 按照EN 71-10:2005和EN 71-11:2005中單體遷移測試方法進行測試。- 10 mg/kg (含量限值) 按照EN 71-10:2005和EN 71-11:2005中防腐劑的測試方法進行測試。

資料來源: 《歐盟官方公報》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7L0774&fr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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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新作好準備

2017年2月,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發布了有關檢測與皮膚和口腔長期接觸的紡織品之最新歐洲標準方法ISO 14362-1:2017第一及第三部分,主要針對因偶氮染料降解後產生的芳香胺的限制要求。該新標準預計於2017年 8月將成為歐盟各國標準。

2017 版本
EN ISO 14362-1:2017
EN ISO 14362-3:2017

2017年1月14日,加拿大政府於「1999年的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1999年)第71節的架構下發布了新通告,要求供應商或製造商提交有關進口加拿大的產品內化學品資料的兩次強制性調查,以進行風險管理並有效減少化學品對環境或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因此,供應商或製造商必須提供於2015 年和 2016年進口/使用受「1999年的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1999年)監管為有毒或可能有毒的81種化學物質的總數量。

為滿足加拿大政府的最新要求,供應商或製造商可尋找可靠的第三方實驗室為進口加拿大的產品或製成品提供測試服務。

通知覆盖范围提交期限
2017年夏季通知4部分 – 31 种物质28-Jun-17
2017年秋季通知#5部分 – 50 种物质27-Sep-17

#僅在2017年秋季通知中規定了用作銷售食品和飲料的食品包裝以及在使用時釋放物質的物品只列入於2017年秋季通知的規定要求

於2014年發布的無線電設備指令2014/53/EU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簡稱RED)已於2016年6月12日正式生效並取代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的指令1999/5/EC (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簡稱R&TTE)。2016613日起,所有歐盟成員國應採用新無線電設備指令 (RED) ,而所有電子產品由2017613日起入口歐盟國都必須符合最新無線電設備指令 (RED)

注意事項:只僅用作收音用途和電視廣播服務的無線電產品,如電視機、AM / FM收音機和衛星廣播接收器原不列入R&TTE指令範圍,現已新增至RED指令。因此,所有電視機、電視接收器、AM / FM收音機和衛星廣播接收器必須符合RED指令而不再是以前的EMC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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