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中發布了兩項關於歐盟POPs法規(EU)2019/1021的修訂法規:(EU) 2024/2555和(EU) 2024/2570。新法規將現有物質六溴環十二烷(HBCDD)的無意微量污染物(UTC)限值從100 mg/kg降低至75 mg/kg,並新增對甲氧滴滴涕(methoxychlor)的管制要求,從而將歐盟POPs法規的禁用物質清單從29項擴展至30項。本法規將於公報發布後第20天正式生效。
如下為具體內容:
物質名稱 | CAS編號 | EC編號 | 特定豁免情況(允許的最大限值) |
六溴環十二烷(HBCDD) | 25637-99-4 3194-55-6 134237-50-6 134237-51-7 134237-52-8 | 247-148-4 221-695-9 | 根據本條規定,第4條第1款(b)項的豁免適用於HBCDD濃度≤75 mg/kg(即0.0075%重量比)的物質、混合物、物品或包含阻燃製品成分的產品。對於用於生產建築或土木工程中EPS和XPS保溫材料的再生聚苯乙烯,第(b)項豁免適用於HBCDD濃度≤100 mg/kg(即0.01%重量比)。歐盟委員會應在2026年1月1日前對該豁免條款進行審查和評估。 第4條第2款的第三段和第四段適用於以下情況:根據(EU)2016/293和2016/C12/06號指令,在2018年2月21日之前已用於建築物中的含HBCDD的膨脹聚苯乙烯(EPS)製品,以及在2016年6月23日之前已用於建築物中的含HBCDD的擠塑聚苯乙烯(XPS)製品,均可繼續使用。 在不影響歐盟關於物質和混合物分類、包裝及標籤的其他相關規定的前提下,自2016年3月23日後投放市場的含HBCDD的膨脹聚苯乙烯(EPS)製品,應在其整個生命週期內通過標籤或其他識別方式進行標識。 |
甲氧滴滴涕 (Methoxychlor) | 72-43-5, 30667-99-3, 76733-77-2, 255065-25-9, 255065-26-0, 59424-81-6, 1348358-72-4 | 200-779-9 | 本條目中,第4條第1款(b)項的豁免適用於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甲氧滴滴涕濃度≤0.01 mg/kg(即0.000001%)。 |
資料來源: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4R2555&qid=1727668860752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4R2570&qid=1727669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