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发布对某些消费品的PFAS禁令

2024年8月6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州长批准了法案HB1694,禁止某些产品有意添加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根据该州环境服务部(DSE)要求,制造商或供应商应向其提供合格证书或其副本,说明产品符合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如下:

产品范围管控物质管控要求生效日期豁免
地毯或地毯
化妆品
纺织品处理
女性卫生用品
食品包装和容器
青少年产品
软垫家具
纺织家具
PFAS禁止有意添加2027年1月1日(1) 含有至少85%可回收成分的产品。
(2)禁令实施前生产的产品。  
(3)禁令实施前生产的产品的更换部件。
https://legiscan.com/NH/text/HB1649/2024

2.  美国消费品委员会拟修订含纽扣或硬币电池玩具的要求法规

2024年8月13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一项提案通知(NPR)。CPSC建议通过增加对含有纽扣或硬币电池供电玩具的性能和标签要求,来解决儿童摄入从玩具中获得的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导致的伤亡风险。拟议的要求将提供最高可行的安全水平,并与委员会最近的Reese Law要求及电玩具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公众评论期将开放至2024年10月15日。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8/13/2024-17472/safety-standard-for-toys-requirements-for-toys-containing-button-cell-or-coin-cell-batteries

3.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更新填充玩具法案

2024年6月28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州长批准了法案HB1333,修订了最初于1961年通过的《填充玩具制造法案》,原法案不允许填充玩具中使用再循环材料。HB1333修订案使宾夕法尼亚州与全球填充玩具的要求保持一致,允许制造商和零售商在州内生产和销售使用再循环材料的填充玩具,就像他们在国家其他地区所做的那样。

https://legiscan.com/PA/bill/HB1333/2023

4. 美国EPA提议将五种化学物质列为TSCA高优先级风险评估物质

2024年7月25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一项通知,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和相关实施条例,EPA提议将乙醛(CAS 75-07-0)、丙烯腈(CAS 107-13-1)、苯胺(CAS 62-53-3)、氯乙烯(CAS 75-01-4)和4,4-亚甲基双(2-氯苯胺)(MBOCA)(CAS 101-14-4)指定为风险评估的高优先级物质。EPA开放了为期90天的公众评论期,鼓励利益相关者和公众提交意见,以进行风险评估。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7/25/2024-16394/proposed-high-priority-substance-designations-under-the-toxic-substances-control-act-tsca-notice-of

5. 欧盟正式确定POP法规将增加对甲氧滴滴涕管控

2024年7月22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已采纳POPs法规 (EU) 2019/1021的修订草案,已确定 POPs法规附件I中将新增甲氧滴滴涕的限制要求。预计不久后欧盟官方公报将回发布修订法规。POPs附件I禁用物质清单也将由29项增至30项。限制要求是: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甲氧滴滴涕的浓度≤ ≤ 0.01mg/kg (0,000001% 按重量计)。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3886-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methoxychlor_en

6. 欧盟拟修订POP法规增加对UV-328管控

2024年7月30日,欧盟发布POPs法规 (EU) 2019/1021的修订草案,拟议向POPs法规中新增2-(2H-苯并三唑-2-基)-4,6-二叔戊基苯酚(UV-328)的限制要求。该草案征求意见期为2024年7月30日 – 2024年8月27日,利益相关者可在此期间内反馈意见。限制要求是: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UV-328的浓度≤ 1mg/kg (0,0001 % 按重量计)。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3887-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UV-328_en

7. REACH SVHC新增1项意向物质

2024年8月6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铬酸钡加入SVHC意向物质清单。ECHA计划于2025年2月对该物质发起公众评议,如评议通过,这些物质预计将在2025年6月被正式加入SVHC清单。目前,共12项SVHC意向物质。

https://echa.europa.eu/registry-of-svhc-intentions

8. 欧盟发布第二版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金属和合金技术指南供制造商和监管机构参考

2024年8月1日,欧盟药品管理局发布了新版《食品接触材料(金属与合金)技术指南》(EDQM),替代了旧版本CM/Res(2013)9。该指南已获得广泛认可,并被视为金属材料和制品安全与质量的参考标准。

本次修订依据CM/Res(2020)9号决议,并参考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自2013年以来发布的科学意见及相关国家风险评估机构(如BfR、ANSES)的研究结果。主要更新内容包括:

1. 更新元素释放量(SRL)要求

物质名称旧限值(SRL)mg/kg新限值(SRL)mg/kg
0.2501
1.80.55
0.00010.001
/2

2. 更新测试条件参考JRC指南,与《食品接触用厨房用具的试验条件:塑料、金属、硅橡胶和橡胶、纸板 》2023年第四版保持统一。

3. 为符合CM/Res(2020)9第8.2节中规定的指导要求,删除第一版关于符合性声明部分。

4. 明确一次性金属和合金产品判定要求:第一次迁移量≤SRL

https://freepub.edqm.eu/publications/PUBSD-128/detail?_refluxos=a10

9. 欧盟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新要求已生效

欧盟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EU) 2023/1542已于2023年7月28日正式发布,新法规对电池全产业链实施更为全面的监管,规范了电池从生产到再利用和回收的全生命周期,对电池相关企业具有极大影响,新电池法规中规定2024年8月18日起电池有害物质和CE标识等新要求正式生效。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3R1542

10. 欧盟拟修订 REACH法规附录XVII新增N,N-二甲基乙酰胺(DMAC)和N- 乙基吡咯烷酮(NEP)的限制

2024年7月30日,欧盟向WTO提交G/TBT/N/EU/1079号通报,拟对REACH法规(EC)No 1907/2006附录XVII进行修订,新增N,N-二甲基乙酰胺(DMAC)和N- 乙基吡咯烷酮(NEP)的限制。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物质名称编号更新详情
N,N-dimethylacetamide
N,N-二甲基乙酰胺
(DMAC)
CAS No. 127-19-5

EC No. 204-826-4
1.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形式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在相关的化学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中包含了关于工人长期吸入暴露(13 mg/m³)和长期皮肤暴露(1.8 mg/kg 体重/天)的无效水平(DNELs)。

2.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形式制造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暴露水平低于第1条规定的DNELs。

3. 作为第1条和第2条的例外规定,对于作为溶剂用于人造纤维生产的市场投放或使用,相关义务在本法规生效48个月后开始适用。
1-ethylpyrrolidin-2-one
1-乙基-2-吡咯烷酮
(NEP)
CAS No. 2687-91-4

EC No. 220-250-6
1.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形式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在相关的化学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中包含了关于工人长期吸入暴露(4.0 mg/m³)和长期皮肤暴露(2.4 mg/kg 体重/天)的无效水平(DNELs)。

2.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形式制造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暴露水平低于第1条规定的DNELs。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EEC/24_04902_00_e.pdf

11. 日本正式批准扩大对全氟辛酸(PFOA)、其异构体或其盐和PFOA相关物质的限制

2024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发布了2024年第244号内阁令,修订《化学物质评估及制造监管法》,正式将对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的限制扩大至对全氟辛酸(PFOA)、其异构体或其盐和PFOA相关物质的限制。

第244号内阁令相关重要规定如下:

1. 将以下物质指定为第1类特定化学物质:

  • 全氟链烷酸(仅限于具有支链结构和八个碳原子的全氟链烷酸)(PFOA异构体)或其盐。
  • PFOA相关物质(全氟辛基碘(PFOI)、8:2氟调聚醇(8:2 FTOH)以及由厚生劳动省(MHLW)、经济产业省(METI)和环境省规定的可降解为PFOA的物质)。

2. 将条目34对“PFOA或其盐”的限制扩大至对“PFOA、其异构体或其盐”的限制。

3. 在条目 35 项增加了新的PFOA 相关物质,对某些产品限制有一定的过渡期。

4. 将PFHxS的条目编号由35更新为36。

https://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24/0705_002.html

12.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更新多份食品接触材料的相关建议书涉及硅胶、纸、耐高温 涂层

2024年8月1日,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发布了硅胶、纸、耐高温涂层食品接触建议书的更新版本,新版建议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建议书编号名称
XV硅胶
XXXVI食品接触的纸和纸板
XXXVI/1烹饪用纸、热滤纸和过滤层
XXXVI/2烘焙用纸和纸板
LI用于煎炸、烹饪和烘焙器具的耐高温聚合物涂层系统
https://empfehlungen.bfr.bund.de/recommendations?locale=en

13. 新版电玩具强制性标准  GB 19865-2024 正式发布 

2024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4】15号公告批准发布218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包括电玩具强制标准GB 19865-2024《电玩具的安全》,该强制性标准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

https://std.sacinfo.org.cn/gnoc/queryInfo?id=238F00654BFECAEC2EA26A1EE83134C0

14. 中国香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标准修订公告于2024年8月1日生效

2024年 2月16日,中国香港政府在宪报刊登《2024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条例》)(第424章)下的玩具和附表2载列的六类儿童产品(附表2产品)的安全标准。

六类附表2产品为:(一)婴儿学步车;(二)家用双层床;(三)家用儿童安全栏栅;(四)儿童绘画颜料;(五)家用儿童游戏围栏;及(六)儿童推车。

该《公告》将于2024年8月1日生效。

https://www.legco.gov.hk/yr2024/english/brief/cedbcr08183_20240215-e.pdf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2024/ln17!en

召回

欧盟RAPEX预警通报(27周-34周):

https://ec.europa.eu/safety-gate-alerts/screen/webReport#weeklyReports

加拿大召回:

https://recalls-rappels.canada.ca/en/search/site

澳大利亚召回:

https://www.productsafety.gov.au/recalls

美国CPSC召回:

https://www.cpsc.gov/Recalls

召回案例:

产品类别样品通报国召回原因
儿童两件套睡衣套装美国被召回的儿童睡衣套装不符合联邦儿童睡衣的易燃性标准,存在烧伤儿童的风险。
儿童长袖/长裤两件套睡衣美国被召回的儿童睡衣套装不符合儿童睡衣的易燃性标准,存在烧伤儿童的风险。
儿童蕾丝睡袍美国被召回的儿童睡袍不符合联邦儿童睡衣的易燃性标准,存在烧伤儿童的风险。
儿童纽扣短袖/短裤两件套睡衣美国被召回的儿童睡袍不符合儿童睡衣的易燃性标准,存在烧伤儿童的风险。
万圣节女巫帽美国和加拿大帽子不符合联邦易燃性标准,存在烧伤消费者的风险。
电动折迭软弹玩具枪美国被召回的玩具枪不符合联邦安全标准,因为它们没有强制性玩具标准所要求的用于区分玩具枪和真枪的亮橙色枪头,而且由于不符合强制性玩具标准中对射弹玩具的要求,射弹会对儿童眼睛造成伤害
LED发光果冻环玩具美国此次召回的发光果冻环玩具违反了强制性联邦电池驱动玩具法规,因为这些果冻环含有符合CPSC标准的小部件钮扣电池,且无需使用普通家用工具即可轻松取出。钮扣电池一旦被吞食,会造成严重伤害、内部化学烧伤和死亡,儿童存在吞食的风险。
蜜蜂摇铃美国木制底座可能会从木杆上脱落,掉落三个塑料环,存在致幼童呛噎的风险。
拼图垫A12/01713/24斯洛伐克玩具含有容易脱落的小部件(带螺旋桨的飞机窗口、水平尾翼的后部和运动飞机的前部)。幼童可能会把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1
儿童服装套装A12/01838/24  匈牙利  装饰性小元素(珠子和亮片)很容易从产品上脱落。幼童可能会将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产品不符合通用安全指令
儿童连衣裙A12/01835/24匈牙利装饰性小元素(珠子)很容易从产品上脱落。幼童可能会将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产品不符合通用安全指令
儿童鞋子A12/01877/24匈牙利  装饰性小元素(四叶草)很容易从产品上脱落。幼童可能会将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产品不符合通用安全指令
摇铃玩具A12/01828/24  德国  摇铃的小木球很容易脱落。儿童可能会把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1
塑料玩具套装A12/01813/24  罗马尼亚  由于其特有的外观、形状、颜色和大小,产品可能会被误认为是食品。这可能会导致儿童将其放入嘴里并误食。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1
塑形黏土A12/01800/24  拉脱维亚  塑形黏土中硼的迁移量过高(测得值高达1793mg/kg)。摄入或接触过量的硼会损害儿童的生殖系统,危害儿童健康。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3
玩具水晶泥A12/01947/24德国  玩具水晶泥中硼的迁移量过高(测得值1450mg/kg)。摄入或接触过量的硼会损害儿童的生殖系统,危害儿童健康。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3
玩具水晶泥A12/01943/24  德国  玩具水晶泥中硼的迁移量过高(测得值1710mg/kg)。摄入或接触过量的硼会损害儿童的生殖系统,危害儿童健康。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3
玩具水晶泥A12/01944/24  德国  玩具水晶泥中硼的迁移量过高(测得值960mg/kg)。摄入或接触过量的硼会损害儿童的生殖系统,危害儿童健康。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3
玩具水晶泥A12/01946/24  德国  玩具水晶泥中硼的迁移量过高(测得值997mg/kg)。摄入或接触过量的硼会损害儿童的生殖系统,危害儿童健康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3
沐浴玩具A12/01951/24法国  玩具释放过量的双酚A(测得值0.051mg/l)。双酚A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会影响乳腺、生殖和免疫系统,并可能损害大脑发育和行为。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
毛绒玩具A12/01958/24  法国  玩具猪的眼睛含有过量的DEHP(测得占重高达20.6%)。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产品不符合REACH法规
毛绒玩具A11/00083/24波兰  由于有拉链,玩具的纤维填充材料很容易被接触到。幼童可能会将填充材料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EN71-1
手指颜料材料包A12/01959/24  法国  颜料材料包中的小部件(着墨器的泡沫部件)很容易脱落。幼童可能会将其放进嘴里,导致呛噎。此外,产品含有过量的防腐剂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混合物(MCI/MI)(测得值0.00008 %和0.00011%)。MCI和MI会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此外,包装的塑料袋过薄。如果儿童把玩包装,塑料袋会覆盖其口鼻,导致儿童窒息。 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EN-1和EN71-7
人字拖A12/01876/24  芬兰  带子的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BP(测得占重35%)。DBP可能会危害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产品不符合REACH法规
拖鞋A12/01948/24  法国  产品的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BP(测得占重2.9%)。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产品不符合REACH法规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PSC )正在引入一项电子备案( eFiling )系统,用于消费产品进口期间的合规证书提交流程,预计将于2025年正式实施并成为强制性要求。

该系统提高了安全性,加快了符合要求的货物通过港口的速度,降低了运输延误的风险,并使进口流程现代化,让进口商更容易遵守安全法规,同时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安全产品的侵害。CMA Testing将提供专业建议,以助美国进口商更简单、更流畅的为产品完成合规证书电子备案 (eFiling )。

查询:郭先生( +852 ) 2690 8255 / ( +852 ) 6059 9644 | joeykwok@cmatesting.org

资料来源:https://www.cpsc.gov/eFiling

2024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发布了2024年第244号内阁令,修订《化学物质评估及制造监管法》,正式将对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的限制扩大至对全氟辛酸(PFOA)、其异构体或其盐和PFOA相关物质的限制。

第244号内阁令相关重要规定如下:

1. 将以下物质指定为第1类特定化学物质:

  • 全氟链烷酸(仅限于具有支链结构和八个碳原子的全氟链烷酸)(PFOA异构体)或其盐。
  • PFOA相关物质(全氟辛基碘(PFOI)、8:2氟调聚醇(8:2 FTOH)以及由厚生劳动省(MHLW)、经济产业省(METI)和环境省规定的可降解为PFOA的物质。)

2. 将条目34对“PFOA或其盐”的限制扩大至对“PFOA、其异构体或其盐”的限制。

3. 在条目 35 项增加了新的PFOA 相关物质,对某些产品限制有一定的过渡期。

4. 将PFHxS的条目编号由35更新为36。

禁止进口下列含有第1类物质的指定产品:

条目物质产品生效日期
34PFOA、其异构体或其盐1.经过防油或防水处理的纸
2.经过防油或防水处理的织物
3.清洗剂
4.用于制造半导体的抗反射剂
5.油漆和清漆
6.防水剂、防油剂
7.密封用粘合剂和填充材料
8.灭火器、灭火剂、灭火泡沫
9.打印机碳粉
10.经过防油或防水处理的服裝
11.经过防油或防水处理的地板覆盖物
12.地板蜡
13.商业摄影胶卷
PFOA或其盐类:2021年生效
 
PFOA异构体:2024年9月10日
35PFOA相关物质1.经过防油或防水处理的织物
2.消泡剂
3.防水、防油、防污剂和纤维保护剂
4.光纤或用于光纤涂层剂
5.灭火器、灭火剂、灭火泡沫
6.经过防油或防水处理的服装
7.经过防油或防水处理的地板覆盖物
8.地板蜡
2025年1月10日

资料来源:https://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24/0705_002.html

2024年8月1日,欧盟药品管理局发布了新版《食品接触材料(金属与合金)技术指南》(EDQM),替代了旧版本CM/Res(2013)9。该指南已获得广泛认可,并被视为金属材料和制品安全与质量的参考标准。

新版技术指南补充了欧洲委员会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安全与质量的CM/Res(2020)9号决议,旨在确保金属与合金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安全与质量。该指南详细描述了金属食品接触制品中可能以杂质形式存在的化学元素,并为这些元素设定了特定释放限值(SRL)。

本次修订依据CM/Res(2020)9号决议,并参考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自2013年以来发布的科学意见及相关国家风险评估机构(如BfR、ANSES)的研究结果。主要更新内容包括:

1. 更新元素释放量(SRL)要求

物质名称旧限值(SRL)mg/kg新限值(SRL)mg/kg
0.2501
1.80.55
0.00010.001
/2

2. 更新测试条件参考JRC指南,与《食品接触用厨房用具的试验条件:塑料、金属、硅橡胶和橡胶、纸板 》2023年第四版保持统一。

3. 为符合CM/Res(2020)9第8.2节中规定的指导要求,删除第一版关于符合性声明部分。

4. 明确一次性金属和合金产品判定要求:第一次迁移量≤SRL。

来源:https://freepub.edqm.eu/publications/PUBSD-128/detail?_refluxos=a10

2024年7月30日,欧盟向WTO提交G/TBT/N/EU/1079号通报, 拟对REACH法规(EC)No 1907/2006附录XVII进行修订,新增N,N-二甲基乙酰胺(DMAC)和N- 乙基吡咯烷酮(NEP)的限制。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物质名称编号更新详情
N,N-dimethylacetamide
N,N-二甲基乙酰胺
(DMAC)
CAS No. 127-19-5
 
EC No. 204-826-4
1.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形式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在相关的化学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中包含了关于工人长期吸入暴露(13 mg/m³)和长期皮肤暴露(1.8 mg/kg 体重/天)的无效水平(DNELs)。
 
2.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形式制造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暴露水平低于第1条规定的DNELs。
 
3. 作为第1条和第2条的例外规定,对于作为溶剂用于人造纤维生产的市场投放或使用,相关义务在本法规生效48个月后开始适用。
1-ethylpyrrolidin-2-one
1-乙基-2-吡咯烷酮
(NEP)
CAS No. 2687-91-4
 
EC No. 220-250-6
1.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形式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在相关的化学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中包含了关于工人长期吸入暴露(4.0 mg/m³)和长期皮肤暴露(2.4 mg/kg 体重/天)的无效水平(DNELs)。
 
2.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形式制造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暴露水平低于第1条规定的DNELs。

来源:https://eping.wto.org/en/Search/Index?domainIds=1&countryIds=U918&viewData=G%2FTBT%2FN%2FEU%2F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