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EU) 2024/2462号法规,修订REACH法规附录XVII,新增第79项,针对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实施管控。该法规将在公报发布20天后自动转化为成员国法律并强制执行,具有普遍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编制了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非详尽清单。

物质信息:
全氟己酸 (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不包括的物质
1. 具有连接到碳原子上的直链或支链C5F11的全氟戊基的化合物
2. 具有直链或支链C6F13全氟己基  
1. C6F14
2. C6F13C(=O)OH, C6F13C(=O)O-X′ 或 C6F13CF2X′ (其中X′=任何基团,包括盐)
3. 包含和非末端碳原子上的氧原子直接连接C6F13全氟烷基的任何物质。  

REACH附录XVII第79项的主要限值要求:均质材料中PFHxA及其盐的含量<25ppb,PFHxA相关物质总和为<1000ppb。以下是主要管控产品及其生效时间:

管控产品管控生效时间
面向公众使用的产品包括:服装及其配件中的纺织品、皮革和皮草,鞋类,混合物; 食品接触用纸和硬纸板; 化妆品。2026年10月10日
面向公众使用的产品包括:除服装及相关配件以外产品中的纺织品、皮革、毛皮。2027年10月10日
用于公共消防、培训和测试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浓缩物。2026年4月10日
民用航空灭火泡沫和灭火泡沫浓缩物。2029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OJ:L_20240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