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 2018/2005,新增第四项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至REACH附录17第51项限制。另外,邻苯二甲酸酯的管制范围亦由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扩大至所有置于市场 的其他消费品。

以下为新条例 (EU) 2018/2005 修订条例 (EC) 1907/2006与现行条例下的同一条项目之间的对照表。

邻苯二甲酸酯条例 (EU) 2018/2005 修订
条例 (EC) 1907/2006
条例 (EC) 1907/2006
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 (DEH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 (B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邻苯二甲酸酯限制< 0.1% (单一种或总和的浓度)≤ 0.1% (总和的浓度)
限制范围
(塑化材料)
(i)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物质或混合物
(ii) 投放于市场的玩具与儿童护理产品
(iii) 所有投放于市场的物品
生效日期由2019年1月7日起
适合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物质或混合物由2020年7月7日起
适合玩具与儿童护理产品和市场上其他物品
现已生效

以上新规定不适用于指定物品范围。
详情可浏览资料来源: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8.322.01.0014.01.ENG&toc=OJ:L:2018:322:TOC